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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链公司能否以自己的名义提供税款保函?
    发布时间:2016-06-29 11:28:09  浏览:1530次

    问:供应链公司的很多客户,因为资金使用效率上的考虑,想让公司为其提供海关税款担保,请问供应链公司本身不是金融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以本身的资产为基础,以保函的形式为客户提供税款担保?


    答:根据《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担保人可以海关认可的财产、权利提供担保。所指的财产、权利包括人民币、可自由兑换货币;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税款担保一般应为保证金、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保函,但另有规定的除外。你所指的保函,经海关认可,可以作为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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