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国外网站邮购管制刀具被海关发现,因为填邮寄单时填的是玩具,说是逃避海关管制走私,请问如果前后总共涉及20多把刀具,会判刑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走私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仿真枪、管制刀具,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适用该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六、七项和第二款的规定。管制刀具属于“其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没有其它加重处罚情节的,走私二十吨以上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