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为了与国外母公司之间的会计安排需要,就将一段时间关联公司加工贸易进口料件的价格高报了一倍到五倍,现在海关在查厂时发现了这一情况,请问是否会把公司这一行为视作走私?
答:根据《海关法》,走私行为的构成要件是逃避国家对进出口货物的禁止、限制性管理,或者逃避应缴税款。对于不影响税款征收或禁止、限制性管理的申报不实行为,不会构成走私,但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进行一定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