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走私案当事人可否在居住地检察院查询案件进展?
    发布时间:2016-08-19 10:38:11  浏览:1576次

    问:单位涉及走私,我作为单位的负责人被牵连,我现在被取保侯审中,家人生病回来照顾,听说案件快要到检察院了,请问我在老家当地检察院查询外省市检察院办的案件的进展吗?


    答:依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第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需要查询经常居住地以外的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程序性信息的,可以到经常居住地所在的县、区级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请求协助办理身份认证。被请求协助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与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联系,传输有关材料,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审核认可后,应当提供查询服务或者查询账号。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