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半年前因携带几个高档包包被海关扣留,后来来海关询问才知道早已经没收,但是海关却没有给我行政处罚决定书,我告海关行政处罚程序违法,现在法院正在审理,请问法院会怎么判?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的规定,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