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有一位朋友携带了一些植物种子进境,没有申报,现在海关说涉嫌走私要进行鉴定,请问是要计算、鉴定税款吗,海关对走私案件偷逃税款的计核对象与范围是什么?谢谢。
答:海关对涉嫌走私案件进行偷逃税款计核的对象是涉税货物、物品,如果非涉税货物、物品,海关不会进行计核。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第三条,走私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国家禁止进境的固体废物和危险性废物等不以偷逃税额作为定罪量刑及认定走私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标准的货物、物品,不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