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是一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因销售进口料件提起公诉,昨天案件已经开完庭了,但我司始终认为不构成走私犯罪,请问开完庭后检察院还有可能撤诉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第二百四十二条,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撤回起诉的理由,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