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表弟是一公司的业务员,因涉嫌伪报品名被缉私局立案了,两个月前案件已经送到检察院,之前他家里已经向检察院申请过一次取保候审,检察院没有同意,现想再申请一次,请问可以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没有次数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