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海关缉私局将走私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了,只告诉了被关押的当事人,却不告诉辩护律师,这一做法是否合法?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未通知辩护律师的,涉嫌程序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