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公司发现2年前的进口记录有若干数量申报错误,少交税约10万元,请问我司主动向海关报告是否会被处罚?
答:根据《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你司数量申报错误不涉及主观故意走私,则超过二年的行政违法不再给予处罚。但根据《海关法》,对于纳税义务人错误导致的少征、漏征税款,海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