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朋友因涉嫌走私被缉私局立案侦查,现案件已到检察院,他家属想请个律师,请问在这个阶段可以提交不起诉的律师意见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十四条,在人民检察院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辩护人提出要求听取其意见的,案件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联系侦查部门、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公诉部门对听取意见作出安排。辩护人提出书面意见的,案件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移送侦查部门、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公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