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涉嫌走私,现在海关以他们内部做的一个计核证明来认定我司的走私偷逃税额,这样的证明有法律上的效力吗?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海关总署第97号令)第五条的规定,海关出具的计核结论,经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可以作为办案的依据和定罪量刑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