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是财务公司,前一阶段时间为一家外贸代理公司提供了对外付款的融资贷款服务,后来那家公司涉嫌走私被海关调查,老板被拘留,听说海关缉私局还要来我司调查,请问我司提供付款、贷款服务也会构成走私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请对照上述规定进行分析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