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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期间还可以对被关押的人提出取保吗?
    发布时间:2017-02-14 13:58:41  浏览:1558次

    问:公司涉及走私,公司的经理被抓了,一审判了实刑,现上诉后想申请检察院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请问可以吗?


    答: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由此可知被告人在二审期间,仍可以启动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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