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公司涉及走私犯罪,经移送检察院,我们提交证据材料后检察院认为我司涉及偷逃税款的数额只有19.8万元并没有达到起诉的标准,现在不起诉了,请问检察院不起诉了海关还会追究我们的责任吗?
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关于走私犯罪侦查机关办理走私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署侦【1998】742号)第十条的规定,对经侦查不构成走私罪和人民检察院依法不起诉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走私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移送海关调查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