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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行政复议案件都会采用合议制吗?
    发布时间:2017-07-12 09:45:15  浏览:1485次

    问:您好,公司倒卖保税料件被海关查到,因案值小被要处以行政处罚,但我们认为实际是分仓没有分好,后来证实在内销仓库找到了,我们申请复议,那想问一下,对于复议案件海关都会制用合议制进行审理吗?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6号发布,第218号修改)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海关行政复议案件实行合议制审理。合议人员为不得少于3人的单数。对于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海关行政复议案件,也可以不适用合议制,但是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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