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朋友因走私犯罪被判刑,车辆也作为走私工具被没收了,但那辆车是我的,只是登记在他名下而已,我知道的时候判决已经生效了,请问哪些人可以去申诉,我能不能去提出申诉了?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等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也可以提出申诉。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