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因为购买走私货物被海关查到,被取保中,现打听到缉私部门已经向检察院申请逮捕,请问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会对我进行讯问吗?
答: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高检发释字[2012]2号)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侦查监督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四)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五)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六)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