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走私案在审判阶段如被告人的联系方式有变动还需要向海关报告吗?
    发布时间:2017-08-17 10:48:16  浏览:1159次

    问: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一个走私案件,现在已被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了,请问如果这时候被告人的联系方式有变动还需要向海关报告吗?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