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2年前进口的减免税设备,现在要提前补税转让,税率相比2年前已经调低的,请问是否可以用现在的税率补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已申报进境并放行的减免税货物经批准转让或者移作他用、需缴纳税款的,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纳税义务人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及有关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所以,你所述情况,依法即适用补税申报时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