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老板是一名新加坡人,前些天因为携带仿真枪(用于赠友)入关时被海关查到了,目前正在行政调查。因为老板不常在中国大陆,所以他想委托一位中国律师跟进此事。不晓得委托书要不要经过公证?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海关对授权委托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代理人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实践中,当事人当着办案人员的面签署委托书是可以确定授权委托的,就不需要另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