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走私到境内的外币,是假币,但已经退出流通不能作为货币使用,供收藏爱好者用的,请问怎么定罪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走私假币罪的对象是正在流通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因此,你所述情况不构成本罪。要根据具体特征,按照其在《进出口税则》上的归类,确定涉证、涉税的情况,从而确定具体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