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有一位朋友的公司非法进口了一些固体废物,现在快要起诉了,请问刑法里有两个罪名,一个是走私废物罪,一个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请问这两个罪有什么不同?谢谢。
答:走私废物罪与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犯罪构成及定罪量刑,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二款。两者的区别在于:一,前者行为对象可以是禁止或限制进口废物,后者是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二,前者是行为犯,只要有走私行为就是构成犯罪,后者是结果犯,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危害结果,才构成犯罪。
延伸阅读:
一、法律规定
“第一百五十二条 【走私淫秽物品罪】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走私废物罪】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九条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二、关于走私固体废物案件的法律应对
请参阅2017年4月13日中国海关律师网“律师说法”《固体废物进口实务和法律问题应对》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