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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图虚报单耗核销手册但未实际核销的为何不能算作未遂?
发布时间:2017-11-18 09:29:52     浏览:2190次
问题描述:
问:高报单耗报核手册,但还未核销就被发现,此时是否应作为走私未遂处理?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你所述情况,申请核销行为实施完毕的,应当认定为既遂。延伸阅读:关于走私犯罪既遂的认定:“第二十三条 实施走私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犯罪既遂:(一)在海关监管现场被查获的;(二)以虚假申报方式走私,申报行为实施完毕的;(三)以保税货物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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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高报单耗报核手册,但还未核销就被发现,此时是否应作为走私未遂处理?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你所述情况,申请核销行为实施完毕的,应当认定为既遂。

 

延伸阅读:

关于走私犯罪既遂的认定:

第二十三条 实施走私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犯罪既遂:

(一)在海关监管现场被查获的;

(二)以虚假申报方式走私,申报行为实施完毕的;

(三)以保税货物或者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为对象走私,在境内销售的,或者申请核销行为实施完毕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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