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走私案件如果是同一案件的其他人员可以做为保证人吗?
    发布时间:2017-12-01 09:59:32  浏览:1240次

    问:公司被涉及走私,总经理、关务、财务经理都被扣押了,现在财务被放出来了,但是关务和总经理一直被扣押,如果想替他们申请取保候审,请问一下财务经理可以作为保证人吗?


    答:从您的描述来看,该财务经理与本案有牵连,因此,不能做保证人。


    延伸阅读:

    “第六十七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六十八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