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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临时降低进口关税比协定税率还低怎么适用?
    发布时间:2017-12-21 10:02:56  浏览:1774次

    问:我司一直从列支敦士登公国进口牙齿固定件(HS CODE9021290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协定关税税率为2.4%。2017年11月22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的通知》,自2017年12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经查附表,牙齿固定件(HS CODE90212900)从4%降到2%,比中瑞协定关税还低。那么我司再从列支敦士登公国进口牙齿固定件怎么适用税率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适用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从低适用税率。故此,从列支敦士登公国进口牙齿固定件(HS CODE90212900)应当从低适用2%暂定税率。

     

    延伸阅读:

    关于列支敦士登公国属于瑞士关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与瑞士关境之间的《中瑞自贸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管理。

    瑞士联邦和列支敦士登公国之间的关税同盟条约生效期间,列支敦士登公国属于瑞士关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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