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通关监管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的有关问题需要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吗?
    发布时间:2017-12-25 09:58:53  浏览:1668次

    问:公司规模扩大,现在主营棉花,想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关税配额证,这样进口的价格可能会低一点,但是有些问题不明白,特别是关于再分配的一些问题,请问我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材料进行申请吗?


    答:依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发改委2003年第4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有关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分配和再分配的咨询需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或其授权机构提出,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或其授权机构将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