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朋友因涉嫌快件走私被刑事拘留,听说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请问检察院在进行审查时一般都会考虑哪些因素?谢谢。
答:您好,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高检发执检字[2016]1号),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身体状况、案件进展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和有无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因素,综合评估有无必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延伸阅读:
“第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身体状况、案件进展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和有无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因素,综合评估有无必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第十六条 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必要性可以采取量化方式,设置加分项目、减分项目、否决项目等具体标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得分情况可以作为综合评估的参考。”
——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高检发执检字{201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