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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走私犯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吗?
    发布时间:2018-03-09 11:58:12  浏览:1657次

    走私犯罪/问题描述:您好,我亲友因涉嫌走私固体废物而被刑事拘留,他在案中只是帮朋友看管了进口货物,没有参与通关过程,应该情节较轻,请问如果认罪认罚的话,是否可以获得从宽处罚?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走私犯罪辩护专业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法[2016]386号)第一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可见认罪认罚制度只限于该办法规定的条件及限定的试点地区,并不限于罪名范围,走私犯罪一样适用。

    延伸阅读:

    “第一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南京、杭州、福州、厦门、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西安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法[2016]3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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