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犯罪/问题描述:您好。我家人涉走私被逮捕,现在案件移送到检察院了。我们现在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取保的机会比较大,请问到时取保候审是由海关缉私局执行还是我们当地公安执行?
中国海关律师网/走私犯罪专业辩护律师:您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另外,《海关法》规定海关缉私局是国家在海关总署设立专门侦查走私犯罪的公安机构。实践中走私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由地方公安执行或者由海关缉私局执行的情况都有,以海关缉私局执行居多。
延伸阅读:
一、《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海关法》第四条规定了缉私局的性质
“第四条 国家在海关总署设立专门侦查走私犯罪的公安机构,配备专职缉私警察,负责对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履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职责,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办理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应当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应当配合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三、司法性文件关于走私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执行的规定
“走私犯罪侦查机关决定对走私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应通知并移送走私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罪犯因走私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管制以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或者宣告缓刑的,由地方公安机关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关于走私犯罪侦查机关办理走私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署侦〔1998〕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