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走私货物可以用暂定税率计算偷逃税额吗?
    发布时间:2018-04-03 10:19:57  浏览:1723次

    问题描述:我司涉嫌绕关走私货物进口,现在货物的原产地查不清了,海关说原产地查不清,按照海关总署的相关批复,适用最惠国税率计算偷逃税额。可是我们发现这种货物是有暂定税率的,请问是适用最惠国税率还是适用暂定税率?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对于走私进口的货物,同样适用这个条款。


    延伸阅读:

    “第九条 进口关税设置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税率。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出口关税设置出口税率。对出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第十一条 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适用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从低适用税率;适用普通税率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

    适用出口税率的出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