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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机构想从事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业务需要经过海关总署批准吗?
    发布时间:2018-06-13 11:52:16  浏览:2037次

    问题描述: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的问题,现在海关总署不指定专门机构做进口废物装运前检验了,请问现在如果民间机构想从事这一块业务需要经过海关总署批准吗?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海关总署对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机构实施备案管理。第三方检验机构在从事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业务之前,应当向海关总署提出备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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