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公司拟进口一批粗品肝素钠,用途,药用原料,HS编码:3001901000,想请问一下,如果我们办理进料加工手册的话,在进口通关时贸易方式按照进口加工申报,是否还需要办理进口备案和检验手续?
中国海关律师网:商品编码3001901000的海关监管条件为 Q,进口时需要《进口药品通关单》。如企业以加工贸易形式进口,根据《药品进口管理办法》规定,经批准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原料药、药材,免予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等进口手续,其原料药及制成品禁止转为内销。
延伸阅读:
“第三十九条 从境外进入保税仓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药品,免予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等进口手续,海关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从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出库或出区进入国内的药品,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等手续。
经批准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原料药、药材,免予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等进口手续,其原料药及制成品禁止转为内销。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口的,移交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海关予以核销。
进出境人员随身携带的个人自用的少量药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药品进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