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检察院对走私案件审查逮捕时可否不讯问犯罪嫌疑人?
    发布时间:2018-08-21 08:41:27  浏览:1616次

    问题描述:您好,员工因公司走私被海关拘留,快过拘留期限了的时候海关向检察院申请逮捕,现在检察院并未对其讯问,请问一下是检察院是否可以不对其进行讯问直接逮捕?


    中国海关律师网: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在审查逮捕中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予讯问的,应当送达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由犯罪嫌疑人填写后及时收回审查并附卷。经审查发现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讯问。


    延伸阅读:

    “第三百零六条 在审查逮捕中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予讯问的,应当送达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由犯罪嫌疑人填写后及时收回审查并附卷。经审查发现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讯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