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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行政复议机关接收了申请复议材料是不是就意味着受理了?
    发布时间:2018-08-30 08:51:31  浏览:2158次

    问题描述: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行政复议的问题,我朋友打算对某海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听说复议申请不一定会被受理,就想问一下,如果行政复议机关接收了申请复议的材料是不是就意味着申请被受理了?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在5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复议申请,如果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则不予受理。除了该项不予受理的规定及不属于该复议机关受理的情形外,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即受理。


    延伸阅读:

    “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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