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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审理走私案件会直接改变检察院起诉的罪名吗?
    发布时间:2018-09-05 08:53:25  浏览:1817次

    问题描述:您好,有一宗走私固体废物案,检察院审查后,仍然按照海关缉私局定的走私废物罪起诉到法院。实际上,这里面是有很大一部分货物是新品,不是固体废物。我们也要求律师提出来了,但是律师提交的资料通常不够,检察院没有认可。请问现在到了法院阶段,如果海关专业律师可以提出更有利的材料和理由,法院会直接变更罪名为走私普通货物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影响定罪的事实,检察院可以要求补充或变更起诉。法院也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或变更起诉。


    延伸阅读:

    “30.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发现有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补充起诉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法院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或者变更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以内回复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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