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关税征管
    进口矿砂超过合同数量如何征税?
    发布时间:2018-09-26 10:29:59  浏览:1620次

    问题描述:我司从澳大利亚进口矿砂,装货的时候实际装的比合同约定的数量要多了一点,我司对外付款是按实际数量付款的,请问一下向海关交税的时候是否也是按实际数量交?还是按合同发票的数量交?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规定,如果是短装的按合同、发票标明的数量计;如果是溢装的,溢装幅度在3%以内按合同、发票标明的数量计,溢装幅度超过3%的按实际数量计。


    延伸阅读:

    “第二十五条  散装进出口货物发生溢短装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一)溢装数量在合同、发票标明数量3%以内的,或者短装的,海关应当根据审定的货物单价,按照合同、发票标明数量计征税款。(二)溢装数量超过合同、发票标明数量3%的,海关应当根据审定的货物单价,按照实际进出口数量计征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