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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走私外逃人员回国投案是否可以减轻处罚?
    发布时间:2018-10-24 11:18:30  浏览:2161次

      问题描述:您好,走私案件未归案的涉案人员,在境外,如果现在回国投案,是否一定可以减轻处理?有什么书面的依据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自首行为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积极退出违法所得的,可以减轻处罚。


      延伸阅读:

        一、刑法规定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二、国家监察委等五部门关于敦促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摘录

    “一、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前,向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者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等有关单位、组织自动投案,或者通过我国驻外使领馆向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有效挽回被害单位、被害人经济损失,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七、境外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参照适用本公告。”

    ——《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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