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公司因为一段时期按照出口目的国的零售单价申报出口,比与客户签订的实际合同单价要高些,但是货物是不涉及出口退税的,只是有些当地出口补贴上的利益。现在被作为涉嫌骗取出口退税调查,请问这种情况是否搞错了?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你所描述情况判断,未如实申报出口货物单价,但是不影响出口退税的,不应当作为涉嫌骗取出口退税处理。
延伸阅读:
“第二百零四条 【骗取出口退税罪、偷税罪】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