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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计核表显示计税价格来源于“海关价格资料”如何理解?
    发布时间:2018-10-30 09:38:45  浏览:1865次

    问题描述:您好,我朋友的公司因涉嫌低报价格走私被刑事立案,通过阅卷看到了海关出具的计核表,其中计核表中显示计税价格来源于“海关价格资料”,请问这是什么意思?如何理解?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您所述海关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如涉嫌走私的货物能够确定实际成交价的,应以实际成交价为基础审查确定计税价格;实际成交价不能确定的,按《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依次适用确定计税价格。该《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每一种计税方法都有特定的名称及其与之相应的程序,却没有“海关价格资料”一说。对此,可以就计核方法提出质疑。


    延伸阅读:

    “第十六条  涉嫌走私的货物能够确定成交价格的,其计税价格应当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核确定。

    第十七条  涉嫌走私的货物成交价格经审核不能确定的,其计税价格应当依次以下列价格为基础确定:

    (一)海关所掌握的相同进口货物的正常成交价格;

    (二)海关所掌握的类似进口货物的正常成交价格;

    (三)海关所掌握的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在国际市场的正常成交价格;

    (四)国内有资质的价格签证机构评估的涉嫌走私货物的国内市场批发价格减去进口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税以及进口后的利润和费用后的价格,其中进口后的各项费用和利润综合计算为计税价格的20%,其计算公式为:

    图片2.png

    (五)涉嫌走私的货物或者相同、类似货物在国内依法拍卖的价格减去拍卖费用后的价格;

    (六)按其他合理方法确定的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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