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在国内购买国外购物网站的商品,海关有进行商品的单价及累积金额的限制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财关税〔2018〕49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
延伸阅读:
“一、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
二、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财关税〔2018〕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