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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贸易货物要必须存放在注册地吗?
    发布时间:2018-12-04 09:03:12  浏览:2343次

    问题描述:我公司注册地在前海蛇口自贸区,因业务调整,计划开展加工贸易,但这边仓库租金贵,请问我们可以将加工贸易货物存放在龙岗那边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规定,加工贸易货物应当存放在经海关备案的场所,实行专料专放。企业可以以注册地以外的场所向海关提出备案,经海关批准即可存放加工贸易货物。


     

    延伸阅读:

    第十条 加工贸易企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海关有关规定,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账簿、报表以及其他有关单证,记录与  本企业加工贸易货物有关的进口、存储、转让、转移、销售、加工、使用、损耗和出口等情况,凭合法、有效凭证记账并且进行核算。

      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将加工贸易货物与非加工贸易货物分开管理。加工贸易货物应当存放在经海关备案的场所,实行专料专放。企业变更加工贸易货物存放场所的,应当经海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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