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之前的工作单位主要是从国外进口某种产品的紧固件,进口报关事宜是全权委托给一家报关公司,我司给报关公司提供了进口产品的真实情况材料,包括价格、数量、名称等,税号是由报关公司确定的,现在海关还调查说我司申报的税号有问题,请问我司都已经提供了真实的进口材料给报关公司还会涉嫌走私吗?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构成走私需满足主观上具有走私的故意,在委托代理报关关系中,作为委托企业,其最重要的义务就是将真实的进口货物材料提供给报关企业。根据您所述,贵司已履行了这一义务,因此,贵司应当不会涉嫌走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