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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电商平台通过积分换购的商品也要征税吗?
    发布时间:2019-01-15 20:49:00  浏览:2797次

    问题描述:您好,本人通过电商平台在日本亚马逊用积分换购了一台amozon电纸书,原价折合人民币800多元,由于使用了积分,实际只支付了100元左右,按照税率算是不超过50元的起征额的。但是平台通知要按原价交税,说是海关要求的。请问这种情况是否正常?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现行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的征税规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境商品的完税价格为实际交易价格。在订单支付中使用电商代金券、优惠券、积分等虚拟货币形式支付的“优惠减免金额”,不在完税价格中扣除。



    延伸阅读:

    四、税收征管

      (十二)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海关按照国家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完税价格为实际交易价格,包括商品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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