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公司向海关举报商标侵权货物出口,海关成功扣到货物后,我公司作为商标权人,可以实地查看货物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规定,经海关同意,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收货人或者发货人可以查看有关货物。
延伸阅读:
“第十七条 经海关同意,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收货人或者发货人可以查看有关货物。”
“第十七条 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将货物的名称、数量、价值,收发货人名称,申报进出口日期,海关扣留日期等情况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
经海关同意,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查看海关扣留的货物。”
“第二十五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提出申请并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海关应当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并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知识产权权利人未提出申请或者未提供担保的,海关应当放行货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