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因在公司从事财务工作,被海关定为责任人员,结果被判决缓刑,其实我根本没有参与走私,也不知道老板当时做的是走私,现在我已申诉,也已交了申诉材料,并且有新证据证明当时我的确不知情,请问符合什么条件法院才会决定再审呢?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所述有新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参与走私,就是法院决定重新审判的条件之一。因此,您可以将新的证据向申诉法院提交。
延伸阅读:
“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