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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犯罪无法提供诉讼代表人的会追究自然人责任吗?
    发布时间:2019-03-14 09:22:53  浏览:1772次

    问题描述:企业因为涉及走私被海关查到,公司本来就小,没有几个人,现在三个人都被抓了,检察院要我们提供诉讼代表人,我们提供不了,请问一下,他们还会以单位犯罪认定自然人的责任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的相关规定,没有合适人选作为诉讼代表人出庭的,因不具备追究该单位刑事责任的诉讼条件,可按照单位犯罪的条款先行追究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延伸阅读:


      “十七、关于单位走私犯罪案件诉讼代表人的确定及其相关问题

      ……

      被告单位没有合适人选作为诉讼代表人出庭的,因不具备追究该单位刑事责任的诉讼条件,可按照单位犯罪的条款先行追究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在对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判决时,对于扣押、冻结的走私货物、物品、违法所得以及属于犯罪单位所有的走私犯罪工具,应当一并判决予以追缴、没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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