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废钢案中货代公司可以被认定为从犯吗?
发布时间:2019-04-09 10:17:44  浏览:2122次
问题描述:
问题描述:您好,我朋友开了一家货代公司,国内的废钢出口客户委托我朋友的公司代为出口,因他公司主要是做物流和海运,遂转给一家报关公司代为出口,去年他公司被海关刑事立案,说是涉嫌低报价格走私,但报关的价格都是报关公司自行决定的,我朋友的公司就是转了一下业务而已,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朋友的公司可以被认定为从犯吗?谢谢。
兰迪海关部-:
问题描述:您好,我朋友开了一家货代公司,国内的废钢出口客户委托我朋友的公司代为出口,因他公司主要是做物流和海运,遂转给一家报关公司代为出口,去年他公司被海关刑事立案,说是涉嫌低报价格走私,但报关的价格都是报关公司自行决定的,我朋友的公司就是转了一下业务而已,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朋友的公司可以被认定为从犯吗?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因此,判断是否是从犯,需要分析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结合案件材料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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