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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个人进境物品征收的税率与跨境电商的相同吗?
发布时间:2019-04-22 09:52:17     浏览:2801次
问题描述:
问题描述:您好,有一个问题,我个人携带形式进境的物品,与电商进口的物品,如果是同一项物品,海关在征税时是否适用相同的税率?谢谢。
兰迪海关部-:

问题描述:您好,有一个问题,我个人携带形式进境的物品,与电商进口的物品,如果是同一项物品,海关在征税时是否适用相同的税率?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对于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海关按进口货物来征税而不是按进境物品征税,在限额内的,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而对于个人进境物品,海关征收的是进境物品进口税,适用的对象是进境物品。海关按物品类别分别按13%、20、50%的税率来征税。


延伸阅读

“一、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8〕49号)


“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进境物品进口税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1、2的税率分别调降为13%、20%

 二、将税目1“药品”注释修改为“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按照货物税率征税”。

 三、上述调整自2019年4月9日起实施。”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委会〔201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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