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迪海关部-:
问题描述:您好,我朋友涉及一个走私案件,海关将其移送到了另一个市的检察院,我们不太理解,请问涉及到走私犯罪案件,哪个法院可以管辖,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延伸阅读: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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